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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代理的无卡支付APP被警方端了

发布日期:2024-06-05 09:30:03 浏览次数:

3月27日,安徽宿松警方公布了一起利用手机APP套取信用卡现金的特大非法经营案。据警方透露,宿松县某公司利用APP刷信用卡。通过深入调查,查明2023年4月份以来该公司以从事电子软件开发业务为幌子,专门利用APP帮助信用卡持卡人套取卡内现金,从中非法牟利。


随后专班民警通过网上侦查,查明该APP控制人为重庆市人李某、湖南邵阳市人李某平,其技术员为四川绵阳市人蓝某,并查明该3人窜至四川成都市、绵阳市的行踪。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平伙同李某、蓝某等人成立公司并开发手机APP,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以虚构交易、直接支付现金等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条件进行套现,从中收取约1.2%的手续费。


3.7万代理的无卡支付APP被警方端了(图1)

该团伙以“传销”模式共发展下级代理3.7万人,非法套现21亿元,非法获利600余万元。目前,李某平、李某、蓝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宿松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前不久,淮安清江浦区法院对一起涉及无卡支付APP的非法经营案件进行了宣判,14名被告人因违反国家支付结算规定,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被判刑,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亿元。


据了解,被告人文某、何某等人自2017年起,利用科技公司名义为开发无卡支付APP,从事信用卡套现、代还等业务。在该APP运营期间,文某与何某大量挖掘下游代理商,并以虚拟交易的方式,从中赚取会员费率和支付通道费率差。 仅经过4年的时间,该APP的注册会员数量就超过了200万人,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00多亿,文某和何某从中获利合计400多万。除主犯文某和何某外,他们招募的代理商,罗某等12人也因APP信用卡套现、代还等业务获得了巨额分润,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罗某等12名代理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不等,文某被判决五年六个月,罚款220万元,何某被判决四年六个月,罚款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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