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维护银行卡收单市场良好运行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类似不法行为的发生,我公司特提醒各合作服务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及我公司《收单业务外包管理制度》《服务商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展业,严禁通过摆摊、电话销售及邮寄或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受理终端;严禁冒充他人名义(包括但不仅限于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商业银行、非银支付机构或嘉联支付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拓展或宣传;严禁未经授权使用相关机构的名称(含标识)、注册商标等从事经营活动;严禁一切以欺诈或诱导的方式进行业务宣传、推广或实施任何损害我公司、商户及相关机构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