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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陶然累计质押所持嘉联股份的65.96%!

发布日期:2022-08-03 17:45:26 浏览次数:


8月1日晚间嘉联公告披露,公司股东孙浩然解除质押740.7万股;再质押989万股给中信建投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

孙陶然累计质押所持嘉联股份的65.96%!(图1)

另外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孙陶然累计质押股数约为364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5.96%。孙浩然累计质押股数约为275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0.83%。值得注意的是,7月2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嘉联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严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经查明,严琳作为嘉联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嘉联披露《关于首发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称,严琳通过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途径取得了首发前股东陈江涛持有的 500 万股嘉联股份,并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4.10 条的规定,严琳应当遵守陈江涛在嘉联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嘉联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股东陈江涛公开承诺:1.在其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嘉联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其在嘉联上市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25%;2.其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嘉联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嘉联,并由嘉联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2022年5月20日,嘉联披露《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称,严琳于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全部500万股嘉联股份,减持均价为18.10元/股。严琳未能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减持前预披露等承诺。

在纪律处分过程中,当事人严琳提出了书面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严琳的主要申辩理由为:
一是上市公司及法院均未明确告知 其应当遵守陈江涛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限售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25%及预披露的承诺。
二是陈江涛是以持股 5%以上股东身份作出承诺,但其在买入股份时陈江涛持股比例已低于5%,且其买入股份也未达到 5%,其没有义务遵守陈江涛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三是其作为普通投资者,不熟悉相关规则。
四是就康华生物原股东周蓉、嘉联股东陈江涛前期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行为,深交所仅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

不过,深交所对其提出的申辩理由并未采纳。最终,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严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严琳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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