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情况。首先,人民银行披露了2021年对反洗钱义务机构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相关内容。在反洗钱执法检查方面,2021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开展了159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47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和3项涉案机构的行政处罚调查。
检查涉及银行业机构600家、非银行支付机构18家、保险机构11家、证券业机构9家。在反洗钱行政处罚方面,2021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完成对401家违规机构的处罚,罚款金额共3.21亿元,对759名违规个人罚款1936万元,两项罚款合计3.41亿元。
处罚共涉及银行业机构365家,罚款2.61亿元,处罚个人697人,罚款1611万元,两项罚款合计2.77亿元;涉及非银行支付机构12家,罚款4481万元,处罚个人17人,罚款137万元,两项罚款合计4618万元;涉及的保险业机构和证券业机构则分别为16家、8家,罚款合计金额分别为991万元、774万元。
不难发现,无论是执法检查还是行政处罚,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罚款总额,银行业都是反洗钱监管的重点领域。按照移动支付网发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实践白皮书2021》的统计数据,在统计期内(2019年-2021年10月)银行反洗钱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超过2500条,近千家责任单位及1500多名相关责任人牵涉其中。从数量上来看,绝大部分银行反洗钱行政处罚,来自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村类银行等四类机构
其次,考虑到执法检查监管强度较大,且短期内覆盖率有限,人民银行有意识地加强了对执法检查外其他监管措施的应用,探索有“风险梯度”的监管组合,实现对不同业务规范和风险状况的机构采取强度适配的监管措施。
比如对近年来尚未开展过执法检查的义务机构,人民银行通过监管走访预先了解机构履职情况,加强沟通反馈,及时梳理并通报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和问题,督促其主动对照整改。数据显示,人民银行系统全年共对义务机构实施监管走访6679次,约见谈话2391次,质询386次,下发监管提示函365次。
第三,人民银行稳步推进法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针对法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基础薄弱、重视程度不够、方法经验不足等问题,印发了《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为金融机构提供了较清晰的方法指引。
第四,人民银行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构建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体系。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针对六类特定非金融行业的风险评估,研究设计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框架,初步形成了相关制度草案。除了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人民银行还披露了2021年反洗钱调查协查总体情况。
2021年,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共接收重点可疑交易线索16000余份;筛选后共对需进一步查深查透的690余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7300余次;向侦查、监察机关移送线索6800余条。协助侦查、监察机关对3000余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共35000余次;协助破获涉嫌洗钱等案件1000余起。